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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時,我家住在永和得和路上,家裡開雜貨店,在一樓。
二樓就是住的地方。

自從搞死了兩隻兔子、幾隻小鴨、一籠白老鼠、一隻天竺鼠、寄居蟹、蠶寶寶、小麻雀之後,我開始對動物查覺到應有的愧疚。

雖然說生命本來就有始有終,但我卻是讓生命提早結束的劊子手。
即使世界上的劊子手絕對不只有我一個。


在雜貨店的旁邊,有一條小巷子。
小巷子一邊是水泥牆,另一邊則是鐵柵欄,鐵柵欄裡頭有一間小木屋,非常破舊。
白天時曾仔細從外面觀看,裡面只有放些廢棄殘破的國旗和旗桿。

聽說有時還會有流浪漢窩在那,只是我並未見到過。
但是我卻看到了可能有人居住過的痕跡。

因為我看見了木屋旁,丟棄著一堆被剖開,發臭腐爛的狗屍體。
都是出生幾個月大的那種小狗。


當我回家和老爸老媽說這個發現時,他們只說:

『一定是流浪漢抓了些小狗,就在那殺了煮來吃。』

我很納悶,就問:「為什麼那些流浪漢要吃小狗?」

『因為他們肚子餓啊。』


我感到很錯愕,為什麼要吃狗肉?
有雞肉、鴨肉、牛肉、豬肉、魚肉等等,難道還不夠嗎?

這不是當時我所能理解的,但我也知道一件事:
人為了生存,為了填飽肚子,什麼事都做得出來,甚至飢不擇食。

但長大之後我才發現,就算生活富裕,仍是有人會吃「狗肉」。
不只是填飽肚子,更是為了嚐試滿足自己的慾望。


在認識小白之前,我先遇見了另一隻小小狗。
牠非常的小,才剛出生幾個月,活潑好動。

是我在發現牠徘徊在雜貨店門口不走。
我很喜歡牠,這應該算是我第一次想養狗,也是我第一次所養的狗。

只是,我甚至還沒幫牠取名字,牠就因為我的無心之過而離開。
和牠相處的時間,連一天都不到,我懷疑自己比那些吃狗肉的流浪漢更加可惡。


在這裡我還要先述說一件往事。
小時候的我,不僅僅是「寵物殺手」,還曾經當過「縱火犯」。
當然我並沒有被抓到。


那時過年期間可以放鞭炮,對小孩子來說,過年放鞭炮是一年當中最好玩的遊戲。沖天炮、水鴛鴦、蛇炮、小煙火等等,每次過年都一定會把壓歲錢砸下去買這些鞭炮。

那一年,我在那小巷子裡放鞭炮,我還記得當時是玩「蝴蝶炮」。
樣子就像是一隻蝴蝶,點燃之後會快速的旋轉升空,飛到空中一會兒後才落下。

那次一個蝴蝶炮在落下時掉進了小木屋裡,並沒有異狀。
當我放完鞭炮回家後沒多久,卻看見大人們匆匆忙忙地奔向小木屋,手上還拿著滅火器,再過一段時間,連消防車都來了。


我走出去看,整棟小木屋在熊熊火光裡逐漸崩毀。
龐大陰暗的煙霧像是在吞噬著天空,令人觸目驚心。

我想那可能是那個蝴蝶炮導致的,因為後來消防隊員也確認應該是裡面發現的一個蝴蝶炮所引發的火災。裡面並沒有人,也廢棄已久,所以沒什麼損失傷害。

沒有人查出蝴蝶炮是誰放的,沒有人知道。畢竟那時過年期間很多人都在放鞭炮。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當然也不會說出來。


那場火,燒光了小木屋,燒光了裡面的旗子,燒光了旁邊丟棄的狗屍。
但是卻燒不掉我的自責,我和小小狗之間的回憶。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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