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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一個算是好高鶩遠的缺點。
從國中開始會寫作開始,往往想寫些和別人不一樣的題材。
於是,這種想法持續到現在,生不出什麼像樣的作品。
即使不想寫老掉牙的東西,愛情啊,親情啊,生死啊,還不是都寫?
或許這裡又可以自我辯解,應該說:
一是獨特的題材才會去寫。
一是特別有感覺且認為一定要去寫的才寫。
嗯?這還不是和大部份的人相同,沒兩樣嘛。
就算有時突發奇想,有個與眾不同地構思,進而見獵心喜般去詮釋。
卻又因能力不足,勾勒表達得一塌糊塗。
反倒成了一種罪過。
自身無能的罪愆,以及糟蹋讀者眼睛的過錯。
忽然有種想回小學重頭上起國語課,最好連ㄅㄆㄇ與標點符號都重新學起。
還有那所謂作文的「起、承、轉、合」好好地去再次領悟一番。
或許,只是或許…
曾擁有的夢想,就不再是夢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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