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的想法,源自於讀完「設計師你在跩什麼?《像設計大師一樣思考》」
此篇文章。
1.
最近看到《陽陽》這部國片電影的新聞及評論,我還沒有看過這部電影,但從他人的評價來看,極端地分成兩部份:大多數影評一致叫好,而觀眾卻大多叫罵。甚至有人直言:看此部片請準備好暈車藥!
無庸置疑的是,這部片票房並不佳。
在經歷很多觀眾的不喜聲音後,加上記者報導抨擊演員,導演忍不住站出來發聲,說:
『若這部片無法被大部分的觀眾喜愛,甚至遭受某一些觀眾的討厭,那就代表我這個人的某些本質,以及這部電影的某些本質不被廣為認同。那也沒關係,因為我就是這樣子的人,才會為這樣子的電影付出兩年的生命。』
『儘管票房不好,我仍以《陽陽》為傲、以身為《陽陽》的導演為傲。我的老闆支持我全力拍這樣的一部片,我的工作夥伴也是,於是我盡我所能地追求我的電影藝術,毫不妥協,何錯之有?若我在這中間的過程妥協,那才叫真的錯了!』
導演不滿意記者因為電影票房差,將責任歸究於演員,歸究於宣傳不力。
『《陽陽》票房不好,這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實。若有人想要以這件事做文章,請直接打給導演我,你們都有我的電話,請不要搞錯對象。』
『我在電影片頭放一張斗大字卡「鄭有傑 作品」的意思,就是說「有問題來找我!」的意思。』
我還是得說,雖然我沒看過這部電影,但我欣賞導演說的一句話:
『拍電影不是夢想,拍到死才是夢想。』
2.
看到這,其實不僅是設計,很多種創作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
如何在「自己想做什麼」和「別人想要什麼」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電影如是,音樂如是,創作如是,設計如是。
為什麼芭樂歌會被稱之為芭樂歌?只因為那些是迎合大眾口味,讓人朗朗上口的歌曲。許多專輯製作人也都是一直在自我音樂性和大眾市場性中不斷地堅持或妥協。
電影也是一樣,太過以自己才能懂的方法說故事,會被人認為是「陷入自我陶醉的窠臼。」很多創作者總認為自己懂的,別人也「應該」懂。
但又為什麼不把故事說的既能表達出來自己想傳遞的,又能讓別人容易懂?就好像說話的口條一樣,一句話說的艱澀難懂,聽眾如何感同身受?
可是太過迎合大眾口味,又會被說成「失去自我的妥協」。
那為什麼不能既保有個人風格,又能符合大多數人的期待?這又是一個許多人在摸索並找尋的答案。
曾有人這麼揶揄蔡明亮的電影:「他的電影中的激情裸露或床戲,都是為了迎合大眾所想看到的。」但其實那些並非是全部電影中所要唯一傳達的訊息。
於是有的影評人認為,為什麼藝術片還要參雜商業片的手法?而有的觀眾則批評,才那麼幾分鐘高潮可看,真無趣!
3.
再來談到文學創作,網路小說和傳統文學一直都在爭議著。
曾有一個網路小說家出書,結果座談會上,一個傳統文學支持者的老教授指著作者發言:「網路小說根本不值一文!」
曾位作者馬上反問:「請問我書中的主角叫什麼名字?」老教授答不出來。
作者就說:「你連我的書都沒看過,有什麼資格站在這裡評論?」
各種創作都是很主觀的,有人在意別人的看法,再三修正,也有人堅持自我信念,不肯低頭。不論如何,我都欣賞那些肯堅持到最後並摸索出一條道路進而有所成就的人。
我也認同這種說法:「我認為看不懂的設計大部分是糟糕的設計、沒有同理心的設計也是糟糕的設計。」
其實講那麼多,難解的問題依然難解,難就難在如何擁有自我風格,卻又能被人認同。
這點也是大多數創作者在追求的解答。可能就如同上面的那說法,各種創作除了堅持自我之外,也要有同理心的存在。
4.
「自己想做什麼」或「別人想要什麼」,或許並非是一昧地堅持,或一昧地妥協。個人認為在目前來說,最重要的是「創意」這回事。
我想,一個好的創意,才能夠獲得共鳴。只是創意又如何定義,又如何介定,到底是好的創意還是壞的創意,那又是個問題。
又很想談到寫作,在文字的運用上,有很多種方式,有的人平鋪直敘,有的人精雕細琢。比如一段文字:
「他一個人奔跑在夜晚的巷道中,不斷地跑著。」
我們也可以用更複雜地修辭去包裝:
「他邁開腳步,在寂靜無聲地小巷裡,迎著晚風,一邊不停地向前跑著。倒也不是一時興起所致,只是那種心跳劇烈地噗通噗通聲,足以填滿充斥在這個世界裡的那份寂寥,像是遺忘許久,灑落在月光下的陳封記憶,被一步步地踩踏鮮明起來。孤獨感是那麼地稀微卻又無法沖淡,他仍舊持續不斷地向前,奔跑著的身影,始終沒有想停下的慾望。」
到底哪種比較好?這又很主觀。
第一段也許太過淺顯簡單,難聽點叫簡陋。但是又的確有將重點表現出來。
或許第二段的文字會讓人覺得更能細嚼品味,但如果整篇文章都是如此,恐怕大多數閱讀者都會感到吃力。
到底什麼才是好的?這也是見人見智的問題。有人喜歡某些類型,也有人喜歡其它類型。
所以也會有創作者直言:「你不喜歡我的創作,那是因為你不懂,自然有其它人喜歡!」
總之,最後再回到「自己想做什麼」和「別人想要什麼」的問題。
雖然目前的答案就是從中找一個平衡,但迫於現實向某方面靠攏卻是常態。
雖然「保有個人風格且能獲得大多數人認同」是理想上的口號,但也仍有許多人致力不懈。
任何創作者不管是孤芳自賞,或得到迴響,也許有時都應該回頭看看,自己當初創作的起源,那份初衷是什麼?
5.
之前看到篇報導:「成名賺錢難,95%部落格被遺棄。」
就如同這標題一樣,越來越多的部落格建立,也越來越多的部落格荒廢。
重點是,自己寫作的目的或態度又是什麼?
更重中之重的大重點是,不管寫作的目的或態度是什麼,「只有長期穩定的經營才有可能被注意到。」
畢竟真正的天才太少了,大多數人都是經過一番不懈的努力才有所成就。
自己在初踏入網路寫作時,也曾抱著想出版個什麼,或留下些什麼的想法。
但在看到很多比自己更好,更讚的作品後,常常就覺得:
「超級無敵厲害的寫手太多了,我怎麼還可能寫的比別人更好呢?」
當然有時會妄自菲薄,但有時就是心血來潮地想再寫些什麼。
於是我的態度變成了,只是給自己留下些紀錄,有讀者也好,沒讀者也罷。
有迴響,就是有被肯定到,沒迴響,自己就是讀者。
而對於自己的作品,最近也總是這麼認為:
「要對自己作品有高自信,但是要懷抱著低期望。」
然後在那條名為夢想,坑坑巴巴的道路上,兼蓄包容各種喜愛與厭惡地的態度。
走下去。
↓這影片引用自「設計師你在跩什麼?《像設計大師一樣思考》」此篇文章中也有提到。相當有意思的一段影片。
個人碎碎念
能寫作就不忙著說話,十指敲擊著鍵盤
聽著文思泉湧般地聲音,回味過往一切種種記憶
生命,就該浪費在自己的創作中...
- Nov 15 Sun 2009 07:33
「想法」自己想做什麼 與 別人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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